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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关于平面媒体和户外广告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5:31:17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呼和浩特市平面媒体和户外广告监测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自行免费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42717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平面媒体和户外广告监测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采购内容:平面媒体和户外广告监测;

4.项目预算:16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有提供平面媒体和户外广告监测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何时间;

2.获取地址: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自行免费下载;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54271700(北京时间)前;

2.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楼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1办公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4281000(北京时间)

2.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楼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楼

联系人:李瑞铁

联系电话0471-5699801

附件:呼和浩特市平面媒体和户外广告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