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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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受上级委托,配合完成有关反垄断调查工作、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和团建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药品(含蒙药、中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