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11:38:46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提高政府采购质量,防范采购风险,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拟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项目名称:实验室装修改造项目管理服务项目
二、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进行实名登记,经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代理等事项;
2、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代理招标人业务的项目组由不少于3名的固定专业人员组成,并有在本单位近一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在呼和浩特市城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采购工作必备的开评标场地、设施以及档案室等;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代理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6、关于场地、人员及其他要求,严格契合现行财政厅及市财政局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充分保障招标代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三、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5年4月22日17:00前
2、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东路11号303室)。
五、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按照评分标准准备的相关材料(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份胶装成册。
附件:附件:评分标准.wps
联系人:闫志强 联系电话:15848948927
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