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其他事项公示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31 10:30:33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2024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提升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水平。现就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1.认真落实自治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保障,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积极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制定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部署。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制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安排意见》,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2024年度《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方案》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加强党组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3.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开展“一把手讲法课”活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以述法促履职,切实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探索“一业一查”综合监管。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呼和浩特市“一业一查”市场主体综合监管合规指引(试行)》。包括市场监管领域27个行业、业态,涉及文旅、公安、教育、市场监管、交通等23个监管部门,由行业主管牵头部门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确定抽查检查对象,对市场主体依据计划在统一时间内开展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过多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截至目前,全市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422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705户。检查结果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0%向社会公示。

2.进一步优化信用修复服务。持续做好信用修复流程解读、审核、宣传工作,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网上申请信用修复,实行“随申请、随受理、随修复”,探索“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帮助失信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提升信用修复效能建立信用信息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2024年以来,呼市市场监管系统累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54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69661户。

3.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截至目前共审查新增文件31个。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清理督促政策制定机关常态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对2021年至2024年由市政府印发的2201件文件进行了清理,筛选出涉及违反公平竞争文件22个,已废止10个,已修订4个,拟修订8个。各旗县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行指导,抽查政策措施300个,组织开展清理工作,梳理审查存量文件3987个,拟修改12个,拟废止10个。

(三)进一步提升制度规范化水平

1.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标准,履行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法制审查作用。聘请内蒙古典诺律师事务所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现有公职律师2名。本年度法律顾问参与文件、合同等审核45件。

2.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定、公开发布和备案、清理等工作。持续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今年开展各类清理工作7次。

(四)强化执法监督,创新监管方式

1.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强化事前公示,在门户网站主动公示行政执法部门、主体、执法人员等基本信息并进行及时更新。规范事中公示,执法人员亮证执法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加强事后公示,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实行记录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截至目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4件,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核28件。

2.严格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规定,修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适用及监督制度》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案卷评查工作,印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自查和集中评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新出台的《关于在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模式的实施意见》相关工作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案卷评查、监督检查等形式,使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工作模式广泛推行、深入落实。

(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截至目前共有行政诉讼案件5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未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规定,组织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学习培训2次,依法履行复议决定。

2.呼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新城区人民法院联合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诉源治理,成立“知行青城”调解工作室常驻知识产权审判法庭,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诉中调解工作,整合资源优势,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提升了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时效,案件结案时限缩短50%以上。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1.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印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普法责任清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组织人员通过网络视频培训、集中讲座、自主学习、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

2.参加全区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荣获“最佳组织奖”“团体第三名”的优异成绩。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知识产权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等主题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年内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目前,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很多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专业法律知识进行监管的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当前市场监管工作涉及领域较广、业务专业性较强,存在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与运用不够扎实,执法人员技能水平、业务能力、办案质量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基层专门法制工作人员数量存在不足的问题,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加强。三是落实普法教育工作不够全面、深入,普法宣传形式和内容较为传统,不够丰富和创新,普法教育领域和知识不够全面和细化,普法宣传教育质效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领悟,深入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新部署、新要求,扎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一是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夯实市场监管制度基础,始终将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到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监管执法规范体系。二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建设基础化保障,努力提升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意识,打造更加正规化、专业化的高素质市场监管队伍。四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运用更多方式,探索更加精准和有效的普法形式。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