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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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0 11:15:56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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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法治首府建设,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圆满完成2021年工作任务,现就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强化新时代法治理论武装

1、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传达落实自治区、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10次,其中党内法规学习5次。

2、抓牢“关键少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予以安排谋划。一是完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根据领导分工重新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积极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二是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三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按规定向上级报送了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公布。四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以述法促履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五是党组书记作为普法第一责任人带头讲法治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开展集中讲授。

(二)改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核规定规范执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定、公开发布和备案、清理等工作程序。法制部门从制定主体、权限、内容和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法制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二是持续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政府的部署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行清理。2021年共进行开展涉及民族政策、行政处罚规范性、“放管服”、破坏草原林地、计划生育等政策文件等专项清理,对地方性法规1件,政府规章3件,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6件提出清理建议报相关部门。清理以本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6件,继续有效3件,失效3件,清理结果已在外网公示。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标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都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贯穿决策全过程。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单位,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对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作用。

(四)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行政争议,今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10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水平,增强履职能力。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把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举办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讲座,积极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行政许可法》“三法集中学习月”活动,安排干部职工参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全国知识在线竞赛活动。通过网络培训、集中讲座、自主学习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执法能力。今年以来我局举办各类业务培训93期,培训7100人次。三是全面开展普法活动。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案》和《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等主题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进工作。成立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聚焦行政执法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围绕落实“三公开”“三标准”和“三明确”,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五是有效落实执法监督工作。修订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等规定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案件把关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监督工作制度》,强化对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每年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2021年度开展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系统案卷评查为抓手,推动执法监管规范化运行活动开展全系统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其中2件优秀案例的典型意义开展了以案释法分析并推选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学习观摩。

(五)依法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进一步加强我局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规范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工作,强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开展了我局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规范工作,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履职尽责,切实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前,市市场监管局权责事项1267项,占全市市本级行政事项总数的25.3%

2、聚焦“程序不优、方法不新”问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年内,全市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2.7户,同比增长6.4%;新市场主体5.9万户,同比增长1.9万户。对企业登记标准、企业办理流程等内容予以规范,准入更便利,指导行政审批部门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完成。推动市场主体登记审批13个事项跨省通办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加强涉企收费治理工作,年内,全市查办价格案件154起,退还价款3095.64万元,退款惠及终端用户4383户。

3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打造诚信营商环境2021度年全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300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0137,全部100%完成检查,100%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内蒙古)公示检查结果。其中,部门内抽查计划1140批次,检查市场主体9294,部门内抽查计划较上一年度增长148批次,同比增长14.91%,检查市场主体户数较上一年度增长898户,同比增长10.69%跨部门抽查计划160批次,检查市场主体843户,对市场主体免打扰960次,免打扰率48.02%,跨部门抽查计划较上一年度增加62批次,同比增长63.26%,检查户数较上一年度增加386户,同比增长84.46%,基本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4、聚焦疫情防控风险问题,着力推进食品药品信息溯源管理。建立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和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制度。将进口冷链食品纳入“蒙冷链”平台管理快速确定产品流通路径,实现产品从入呼到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全链条信息化追溯。组织开展“青城旬查”活动,对未通过“蒙冷链”系统申报、登记、出库、赋码和未落实“批批检”制度的经营主体进行公开曝光,用舆论监督倒逼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督促其统一使用“健康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对进店人员和购买退热药、止咳药、抗菌素、抗病毒药品人员进行扫码推送,更好地保证了购药人员信息可追溯。由于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和购药人员信息追溯两项工作成效明显,分别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药监局主要领导批示,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制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贸市场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督促相关经营主体落实消毒消杀、扫码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各类借疫情防控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在10月中下旬我市发生新一轮疫情后,在7天时间内全系统查办价格案件71,其中对于羽神生鲜借疫情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以强有力的行政执法和舆论攻势倒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

5、聚焦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着力推进民生领域治理。把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力求以“群众工作法”提高市场监管领域创建工作满意度。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突出民意导向,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加大抽检覆盖面,切实提升食品安全保障系数。截至目前,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3371批次,合格率97%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突出风险管控理念,以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为目标,深度开展内蒙古风控系统应用工作,建立“滚动式检查+风险管控”新型监管模式,运用数据化、信息化、智慧化手段,层层建立风险管控责任链,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打造特种设备许可升级服务模式,实行车用气瓶注册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制度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非法倒气案件,查扣液化石油气20吨,液化石油气瓶200多只。

6强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稳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程,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新目前,全市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4自治区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3家。持续推进“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及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推进产权职能转变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信息服务依托平台为满足创新主体及专利权人需求,实现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保护创新的需求,对知识产权服务事项进行了梳理,并公布了包含18项内容的知识产权事项工作清单。在商标受理窗口实行“咨询受理、申请审查,网上申请、确认、回执、缴费”的“一站式”集中服务,实现了商标注册便利化,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评选为全国先进窗口。目前全市专利授权量、有效发明专利、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价值专利拥有量、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有效商标注册量等主要知识产权指标均居自治区首位。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把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摆在全局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努力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法治建设协调机构的作用,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进一步优化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抓牢“关键少数”,助推全局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二是要统筹规划好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立足新形势,深入开展调研,贯彻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提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进一步加强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渠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信息化建设。全方位推进自治区法治建设智能一体化平台在我局的全面应用,形成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格局。充分发挥大数据互联网优势,以数字法治建设为引擎,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重点,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