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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10:02:04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存量房交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经法制性审核的基础上,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你们,请做好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doc

相关链接:《内蒙古自治区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