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29 09:52:01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规范辖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连日来,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销售食用农产品使用“生鲜灯”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辖区经营主体的“生鲜灯”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生鲜肉店、水果蔬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治理对象。执法人员通过上门指导,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存在的“生鲜灯”问题,要求各相关经营户、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查,统一更换或者督促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
截至目前,共计检查辖区内农贸便民市场11家,大中小型超市27家,指导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更换不合格生鲜灯285盏。下一步,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照明灯具的监管力度和宣传力度,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