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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2024〕01013号

发布时间:2024-11-05 15:15:42     来源:统一工作门户-全媒体采编    点击量: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2024〕01013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测系统中领取了一份食品市抽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呼和浩特市伊顺食品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1、样品名称:手工牛油火锅底料;生产日期:2024-01-01;抽样基数:/;检验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机构: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 A2240339177130006C。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伊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手工牛油火锅底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三、整改与复查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负责,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呼和浩特市伊顺食品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请相关业务监管机构及属地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保证整改到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