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通报 呼市监执通 ( 2021 )3033号
发布时间:2021-09-18 10:18:27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各旗、县、区和开发区分局、市局相关科室:
我局查办的内蒙古明济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的香眠酸枣仁枳椇子固体饮料等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呼市监执罚[2021]3033号)。经营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学苑东街绿地腾飞大厦D座10层1002。
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黄色宣传册有“轻度睡眠障碍者以二至三个为治疗周期,重度睡眠障碍者以5至6个月为治疗周期,疗程结束后,亦可每年服用一个月,顺肝、健脾、补肾、安神、四面出击、调养身体”字样。
紫色宣传册中有“轻度睡眠障碍者以二至三个为服用周期,重度睡眠障碍者以5至6个月为服用周期,周期结束后,亦可每年服用一个月,顺肝健脾、补肾安神、调养身体”字样。
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声称:香眠能改善睡眠、调节情绪、增强体质,有效预防心血管疾病。“宁压茶(60包/盒)”产品微信公众号宣称有功效及作用:降血压、降血脂、降血糖 、降尿酸、可保护血管、调节血粘度 、减轻心脏负荷、促进血管修复、血管年轻态、改变亚健康、排毒抗氧化、提高免疫力。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对其生产经营的香眠酸枣仁枳椇子固体饮料等食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请相关单位及科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防止该类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