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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24 09:42:35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决算公开

部门(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督管理局(本级)

单位负责人:云春雷

财务负责人:宋春艳

编制人:昝怡如


公开文档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单位)职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作部门。

(二)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研究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市场监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等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和团建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药品(含蒙药、中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查处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査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16、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相关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17、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和团建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9、负责药品(含蒙药、中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制定部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以及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旗县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査。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2、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综宣科、法规科、综合抽检监察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监察科、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发展科等。本部门(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呼和浩特市抽样监测与重大活动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8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呼和浩特市抽样监测与重大活动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1. 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36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综宣科、法规科、综合抽检监察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监察科、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发展科等。

2023年末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数为175名,实有人数155人,其中:在职人员155人,离休人员1人、较上年在职人员减少10人,主要原因为减少人员为退休人员。

2.单位设置

纳入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3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4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抽样监测与重大活动保障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6

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7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8

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围绕“守住安全底线、聚焦民生关切、服务发展大局”三大目标,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3年,再添多项“国字号”荣誉及自治区级通报表扬: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授予呼和浩特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呼和浩特市食药安委会聚力“提效能”,在食品安全方面实现新跨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22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呼和浩特市位列全区被监测盟市首位,实现“四连升”;荣获2020-2021年度全国平安医院建设表现突出集体,是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部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被评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贡献突出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2项专利分别荣获国家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银奖、优秀奖;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首批国家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继国家乳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获批建设后,全国首家草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也相继获批;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获2022年度全区盟市市场监管局重点工作考核优秀档次;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系统多个集体和个人在价格及反不正当领域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报表扬;在全区市场经营主体数据分析大赛中斩获两个奖项。

(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凝聚发展合力

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成立领导小组,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各项重点措施落实落地,做好批次衔接、上下联动、有机融合,以主题教育成效引领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二是深化党风作风建设。以“红色护航市场 党建引航监管”党建融合品牌建设为有效载体,在助力“五大任务”落实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和水平。动员社会力量,积极组织开展“组团式”社会包联帮扶工作。现有22个基层市场监管所完成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通过自治区验收。全市建成79个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全覆盖。

(二)打造全优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全面开展市场主体“扩增量”行动、帮扶“进千企”办理事项体验行动、涉企乱收费治理行动、助力“优环境”行动、“办实事、提实力”实践行动。全市新设立市场主体57352户,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目标127.45%。通过采取座谈交流、走访调研等系列措施,大力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为市场主体解决助企纾困政策性问题94个。制定“进千企”办理事项体验工作方案,已开展5次体验活动,发现问题17个,并及时与相关单位对接解决。开展以“深化包容审慎信用监管 护航市场主体健康成长”为主题的信用提升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74761户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46户市场主体完成了信用修复。把商标业务呼和浩特受理窗口打造成为“服务直通车”,共受理商标注册申请 1662件,办理商标权质押申请14件,涉及出质商标 333件,涉及质押金额 3.5亿元。

(三)赋能现代化产业发展,实现质量提升

聚焦主导产业发展主战场,实施“四项工程”。一是实施质量效益转型工程。持续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起草《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修改草案稿),目前已报市司法局立法科审核。推进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截至目前,已有110家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依托“蒙检在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线上平台,推动建设“青城食品一站通”服务平台。二是实施市场竞争力提升工程。建立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企业名录库,对55家入库小微企业提供指导服务,帮扶部分企业免费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持续推进“蒙”字标认证,重点培育5家“蒙”字标认证企业,目前,其中4家通过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蒙”字标初审,有望在年底前正式通过认证。三是实施标准助企提升工程。围绕我市“六大产业集群”,加快建立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目前7项已完成,3项正在建设中,2项已立项。内蒙古饲用燕麦草高质量标准体系、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减排标准体系、生猪标准体系建设项目已通过专家论证,进入标准编写阶段。指导内蒙古阜丰生物科技等16家企业申报自治区级企业标准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以标准化推动我市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工程。把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融入城市发展战略统筹中,持续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创建工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改造设计方案已完成,改造建设工程目前正在招标中,预计11月中旬可开展建设工作。持续发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为产业高质量发展赋能。我市现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8家,示范和优势企业数量位居自治区首位。召开了知识产权奖励资金颁奖仪式暨2023年知识产权政银企对接会,为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兑付奖励资金290万元。建立我市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库,目前我市入选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名录库企业共20家。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呼和浩特市首个专业市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点在呼和浩特市王府井奥莱商贸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全面开启三方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维护知识产权权益的新篇章。

(四)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增强内生动力

从打造合规竞争秩序、开展计量惠民生行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持续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全力提振消费信心“五项治理任务”着手,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完善政策措施、监管机制及任务分工,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目前共清理文件50份。创新智慧计量监管模式,开发启动“呼和浩特市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监管服务信息系统”,并严厉打击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开展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电动自行车、火灾报警产品、灭火器、家用燃气灶具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强制性产品认证“保安全底线”作用。集中开展“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办案件728起。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63家,建设“消费维权服务站”114个,实现了消费密集区站点100%全覆盖。

(五)守牢“四大领域”安全底线,推动行业发展

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监管为重点,严守安全底线。一是食品安全方面。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包保督导完成率为100%。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验收工作。食品抽检合格率为98.37%。开展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建设改造项目以来,26家农贸市场通过验收并获得奖补资金,充分发挥了“以奖代补”和典型示范双重作用。积极推进自治区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化建设,目前呼市有5家农贸市场通过自治区终期验收,争取上级资金1500万元,已到位1200万元。重点推动学校、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体用餐单位及肉蛋奶和白酒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会同教育、民政部门先期在学校食堂、养老院食堂统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申请财政专项资金50万元。二是药品安全方面。开展涉疫药品质量价格专项整治,全力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药品抽检合格率为98.7%。三是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建设液化石油气智慧监管服务平台,目前已投入使用,并完成全市6家充装企业数据实时上传,对纳入监管的各类共计22万只气瓶进行了“一瓶一码”管理。四是守牢重点工业产品安全方面。以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两个规定”为统领,扎实守牢底线保障安全,目前全市已有129家生产、销售单位建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329家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开展2023年呼和浩特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合格率为98%。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12,281.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207.73万元,增长 52.11%,变动原因:年中新增支付疫情酒店费用;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 317.73万元,减少2.5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2,281.9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2,281.9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7.73万元,减少2.52%,变动原因:新增疫情酒店经费较上年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2,281.96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2,281.96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17.73万元,减少2.52%,变动原因:支出疫情酒店经费较上年减少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不存在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2,281.9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2,281.96万元,占 100.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 0.0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2,281.96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3,684.95万元,占 30.00%;

    本年项目支出 8,597.01万元,占 70.0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2,281.9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4,207.73万元,增长52.11%,变动原因:年中新增疫情经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7.73万元,减少2.52%,变动原因:疫情经费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2,281.96万元。与年初预算 8,074.23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52.1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 7,937.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424.35万元。其中:

    1.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年终追加项目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项目。

3.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396.66万元,支出决算259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新录用公务员工资。

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9.00万元,决算支出 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5.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25.00万元,决算支出2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5.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1036.30万元,决算支出65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年底已完成政采流程,已合同备案,于第二年付款。

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012.07万元,决算支出462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53.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22年港湾大厦房屋租赁费和结转上年的抽检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737.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77.21万元。其中:

1.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236.73万元,支出决算23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离退休人员去世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2.10万元,支出决算24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81.05万元,支出决算18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职业年金补缴费用

4.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7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00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项目。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381.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2,691.49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325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项目,为疫情隔离酒店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95.70元,支出决算93.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34.77万元,支出决算3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25.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 14.68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85.91万元,支出决算20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数上调和新增人员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25.16万元,支出决算2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变化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684.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347.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 337.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8,597.0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511.15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321.6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80万元。主要包括: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资本性支出4.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五)对企业补助720.00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 1.9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2.00万元,支出决算 1.99万元,完成预算的 99.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基本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1.99万元,占 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9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1.99万元,接待14 批次,167 人次,开支内容:一是接待上级单位检查;二是接待其他盟市调研;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本单位无该项开支。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89万元,增长(减少) 81.16%,变动原因: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 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337.72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 4.52万元,增长1.36%,变动原因:人员增加,整体经费数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49.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42.12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752.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9.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34.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2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8.53%。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17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44个,共涉及资金8597.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补助经费”、“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经费”、“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其中,对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补助经费”、“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经费”、“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等项目分别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依据法规、文件立项科学、合理,满足工作需要。项目筹备充足,资金已 100%到位,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支出合理,均控制在预算内。带来一系 列有益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4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00.00万元,执行数为6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使用600万元,对全市2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标准化建设,有效实现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提高市场监管所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2.编外聘用人员工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09分。全年预算数为524.00万元,执行数为5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97.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使用511.15万元,为88个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36分。全年预算数为500.00万元,执行数为419.21万元,完成预算的83.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使用419.21万元,用于制作信息公示栏、宣传海报、卡通形象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使创城工作顺利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绩效指标未全部完成群众满意度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执法新手段、新技术有待提高,聚焦群众实际需求,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

4.“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670.00万元,执行数为67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使用670万元,用于支付上年度2022年未付采购10000万平方米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费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5.“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30.00万元,执行数为3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使用330万元,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00.00

600.00

60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00.00

600.00

0.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600万元,对全市2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标准化建设,有效实现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提高市场监管所服务水平。

本年使用600万元,对全市2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标准化建设,有效实现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提高市场监管所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标准化市场监管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0

7

7


补助发放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2

8

8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标准化建设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时效指标

标准化市场监管所资金拨付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5

5


资金拨付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标准化监管所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00

600

万元

5

5


标准化监管所单位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

30

万元/个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有效实现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

定性


有效实现

有效实现


15

15


可持续影响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定性


健全

健全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编外聘用人员工资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24.00

524.00

511.15

10

97.55

9.76

其中:财政拨款

524.00

524.00

511.15

——

97.55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524万元,为96个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本年使用511.15万元,为88个聘用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编外聘用人员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96

88

8

7.33

年中有部分聘用人员辞职,88人为12月份人数

聘用人员工资发放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2

12

7

7


质量指标

社保缴纳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工资发放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时效指标

工资发放时间

定性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3

3


社保缴纳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3

3


工资发放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4

4


成本指标

聘用人员工资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24

511.15

万元

5

5

年中有部分聘用人员辞职,使得总成本下降。

聘用人员工资人均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46

5.81

万元/人

5

2

社保基数调整,使得社保成本增加。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5

15


可持续影响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定性


长效

长效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聘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96.09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00

500.00

419.21

10

83.84

8.38

其中:财政拨款

500.00

500.00

419.21

——

83.84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500万元,用于制作信息公示栏、宣传海报、卡通形象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使创城工作顺利进行。

本年使用419.21万元,用于制作信息公示栏、宣传海报、卡通形象等,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使创城工作顺利进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宣传类别

正向

大于等于

7

11

3

3


公示栏制作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30000

30000

3

3


卡通形象制作个数

正向

大于等于

5

3

3

1.8

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进行卡通形象制作,以后年度合理安排工作

资料装订册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

1000

3

3


宣传海报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3

3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资金拨付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83.84

%

8

6.71

根据实际合同约定金额节省创城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资金拨付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5

5


成本指标

资金拨付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00

419.21

万元

2

1.8

根据实际合同约定金额节省创城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示范引领项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8.3

18.26

万元

2

1

根据实际合同约定金额节省创城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公示栏制作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39.1

239.1

万元

2

2


宣传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73.7

118.85

万元

2

1.5

根据实际合同约定金额节省创城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智慧食品监管系统搭建整合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8.9

43

万元

2

1.8

根据实际合同约定金额节省创城成本,严格控制在预算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创城工作顺利进行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15

15


可持续影响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定性


长效

长效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83

%

5

4.37

信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完善,执法新手段、新技术有待提高,食品安全信息仍存在不对称。今后持续完善创城工作。

总分

100

93.36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结转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经费(180万实有资金、720万保障资金)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70.00

670.00

67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70.00

670.00

67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670万元,用于采购10000万平方米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水平

本年使用670万元,用于支付上年度2022年未付采购10000万平方米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费用,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7

7


冷库总面积

正向

大于等于

10000

10000

平方米

8

8


质量指标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时效指标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前


5

5


建设完成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成本指标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服务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70

670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水平

定性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15

15


可持续影响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场主体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30.00

330.00

33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30.00

330.00

33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330万元,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本年使用330万元,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8

28

7

7


知识产权奖励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8

8


质量指标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标准

定性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等

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等


7

7


资助及奖励资金拨付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时效指标

资助及奖励资金拨付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资助及奖励资金拨付完成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31日前

2023年12月31日前


5

5


成本指标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30

330

万元

5

5


奖励单位平均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2

11.79

万元/家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定性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15

15


可持续影响

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对象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本年计划使用330万元,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年使用330万元,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了解资金使用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发挥效益,以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财政厅、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部署,我局对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33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33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330.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0.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二)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项目预算330万元,本年使用330万元,项目执行率100%,用于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数量28个,知识产权奖励次数1次,奖励资金拨付足额率100%,资助及奖励资金拨付及时率100%,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对象满意度100%。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手续完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管理高度重视,严格工作纪律,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全过程资金监督管理,未出现挪用、截留、滥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保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安全、有效。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数量,目标值大于等于28个,实际完成28个,分值7,得分7。

2)知识产权奖励次数,目标值大于等于1次,实际完成1次,分值8,得分8。

2、质量指标

3)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标准,目标值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等,实际完成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等,分值7,得分7。

4)资助及奖励资金拨付足额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8,得分8。

3、时效指标

5)资助及奖励资金拨付及时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6)资助及奖励资金拨付完成时间,目标值2023年12月31日前,实际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资金总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330万元,实际完成330万元,分值5,得分5。

8)奖励单位平均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2万元/家,实际完成11.79万元/家,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目标值有效加强,实际完成有效加强,分值15,得分15。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0)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值长期,实际完成长期,分值15,得分15。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1)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对象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10,得分10。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四、存在问题

(一)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二)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相关负责人要严格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二是要持续加强政策解读,落实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避免出现不合规现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要继续做好资金管理,我局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管理盲区,确保资金高效实用、落到实处。今后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二)措施及办法。

今后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将奖励资金落实到位,扶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昝怡如         联系电话:0471-569980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xlsx

收入决算表.xlsx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xlsx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x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x

支出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