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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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31 09:46:50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 部门(单位)职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作部门。

  1. 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研究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市场监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2、负责全市市场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拟订食品安全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等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和团建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药品(含蒙药、中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权限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协调查处督办跨区域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依权限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统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负责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制度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特殊食品监管等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落实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和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承担相关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市知识产权战略,起草有关知识产权政策措施,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

16、拟订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相关工作。指导商标专利执法、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等工作。

17、指导各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非公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和团建工作。

18、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

19、负责药品(含蒙药、中药等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制定部门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以及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旗县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2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2、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综宣科、法规科、综合抽检监察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监察科、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发展科等。本部门(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呼和浩特市抽样监测与重大活动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2022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8家,具体包括: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呼和浩特市抽样监测与重大活动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1.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单位内设机构36个包括办公室、财务科、综宣科、法规科、综合抽检监察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科、价格监督监察科、质量发展科、知识产权发展科等。

2022年末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数为175名,实有人数168人,其中:在职人员166人,离休人员2人、较上年在职人员减少9人,主要原因为减少人员为退休人员。

2.单位设置

纳入本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2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3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4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5

呼和浩特市抽样监测与重大活动保障中心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6

呼和浩特市检验检测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7

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8

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呼和浩特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两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药监局部署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改革创新,统筹发展安全,全面提高市场监管综合效能,大力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质量提升动力,为开创“美丽青城、草原都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以深化改革为切入点,更富成效培育发展市场主体, 着力打造“稳得扎实”经济底盘。

(二)以保障民生为基准线,更严举措守牢“四大安全”底线,着力打造“稳得有序”秩序环境。

(三)以融入新发展格局为水平线,更高标准推动质量品牌提升,着力夯实“进得有效”战略基础。

(四)以提升群众满意度为落脚点,更大力度强化综合行政执法,着力增强“进得有为”实践基础。

(五)以提升履职能力为工作支点,更高标准加强队伍建设, 着力提高“进得有位”法治支撑。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102.2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49.03万元,增长30.02%,变动原因:新增疫情酒店项目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09.81万元,增长32.65%。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17,102.28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7,101.6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658.01万元,增长63.75%,变动原因:新增疫情酒店项目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0.6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448.20万元,减少99.97%,变动原因:本年度其他单位无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总计17,102.28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101.63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4,212.06万元,增长32.68%,变动原因:新增疫情酒店项目支出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本单位无结余分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0.65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二级单位结转办公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24万元,减少77.51%,变动原因:其他单位无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17,101.63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093.50万元,占99.95%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8.12万元,占0.05%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7,101.6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7,356.14万元,占43.01%

本年项目支出9,745.49万元,占56.9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7,094.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40.91万元,增长29.96%,变动原因:新增疫情酒店项目;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231.29万元,增长32.90%,变动原因:新增疫情酒店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7,093.50万元。与年初预算13,136.4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8,350.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201.17万元。其中:

1.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28万元,支出决算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目无差异

2.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302.00万元,支出决算30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目无差异

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项目。

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846.98万元,支出决算423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新录用公务员工资。

5.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4.00万元,决算支出2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目无差异。

6.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18.31万元,决算支出1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目无差异。

7.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年初预算2.00万元,决算支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目无差异。

8.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88.10万元,决算支出8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目无差异。

9.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25.00万元,决算支出2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项目无差异。

10.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1183.00万元,决算支出43.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年底已完成政采流程,已合同备案,于第二年付款。

1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120.00万元,决算支出19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有追加项目。

12.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1192.50万元,决算支出124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数调整,有追加。

13.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519.11万元,决算支出215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支付进度较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304.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6.40万元。其中: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2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项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375.59万元,支出决算45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退休人员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47.72万元,支出决算4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减少。

4.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494.93万元,支出决算47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退休人员

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98.57万元,支出决算25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退休人员。

6.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1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项目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6,997.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081.24万元。其中:

1.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668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项目,为疫情隔离酒店经费。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58.56万元,支出决算180.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公务员追加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4.06万元,支出决算6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人员追加经费。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58.03万元,支出决算6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人员追加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440.8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9.43万元。其中: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371.20万元,支出决算36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退休人员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79.12万元,决算支出7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新增退休人员。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7,356.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795.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560.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9,737.3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18.42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942.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5.43万元,支出决算4.53万元,完成预算的83.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43万元,支出决算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1.10万元,完成预算的55.06%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和外地单位来我单位调研的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万元,占75.70%;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占24.3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本单位无该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28.69%,变动原因:缩减经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0万元,接待7批次,93人次,开支内容:一是接待上级单位检查;二是接待其他盟市调研;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本单位无该项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21万元,增长(减少)23.06%,变动原因:本单位无该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政府住房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管理费用支出(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其中: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50个,实施项目60个,完成项目60个,项目支出总金额9,745.49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3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9,737.3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8.12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560.2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5.47万元,减少2.69%,变动原因:缩减经费。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7.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5.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1.2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0.0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9.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06%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6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60个,共涉及资金9,73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助管员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计费用”5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5.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其中,对“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助管员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计费用”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依据法规、文件立项科学、合理,满足工作需要。项目筹备充足,资金已100%到位,绩效目标、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支出合理,均控制在预算内。带来一系 列有益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保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6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60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资金8月份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旗县区,使用300万元,对全市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标准化建设,有效实现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提高市场监管所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2.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02.00万元,执行数为30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使用302万元,服务大厅运营及维护108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运营及维护194万元,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3.食品药品安全助管员服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00.00万元,执行数为5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使用500万元,为98个食品药品安全助管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4.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03.32万元,执行数为103.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旗县区。本年使用103.32万元,为973个行政村,335个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 开发区、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新城区园区配备173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按照每月50元标准发放津贴,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有效延伸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触角,构筑基层食品药品安全防线,降低安全隐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5.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计费用”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83分。全年预算数为29.80万元,执行数为2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8.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使用29.3万元,为24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审查,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促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保持。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0

300.00

30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00.00

300.00

30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300万元,对全市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标准化建设,有效实现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提高市场监管所服务水平。

本项目资金8月份由财政直接拨付到各旗县区,使用300万元,对全市10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标准化建设,有效实现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提高市场监管所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标准化市场监管所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

10

6

6


质量指标

资金拨付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标准化建设验收合格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时效指标

标准化建设验收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资金拨付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标准化市场监管所资金拨付时间

定性


20221231日前

20228


5

5


标准化建设完成时间

定性


20221231日前

20221231日前


5

5


成本指标

市场监管所补助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30

30

万元/

5

5


标准化示范所补助成本

正向

小于等于

300

300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高市场监管所服务水平

定性


有效提高

有效提高


10

10


有效实现全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

定性


有效实现

有效实现


10

10


可持续影响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定性


健全

健全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工作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2.00

302.00

302.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302.00

302.00

302.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302万元,服务大厅运营及维护108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运营及维护194万元,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本年使用302万元,服务大厅运营及维护108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运营及维护194万元,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服务内容数量

正向

等于

9

9

7

7


运营服务类别

正向

等于

2

2

7

7


质量指标

运营及维护完成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2

100

%

8

8


时效指标

运营及维护完成时间

定性


20221231日前

20221231日前


7

7


运营及维护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成本指标

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运营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94

194

万元

7

7


服务大厅运营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8

108

万元

7

7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定性


有效提升

有效提升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助管员服务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0.00

500.00

50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0.00

500.00

500.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500万元,为98个食品药品安全助管员发放工资、社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本年使用500万元,为98个食品药品安全助管员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药品安全助管员人数

正向

等于

98

98

6

6


质量指标

社保缴纳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工资发放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时效指标

工资发放时间

定性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6

6


社保缴纳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6

6


工资发放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成本指标

社保缴纳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14.32

114.32

万元

6

6


人员工资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85.68

385.68

万元

6

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定性


有效保障

有效保障


30

3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经费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3.32

103.32

103.32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3.32

103.32

103.32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103.32万元,为973个行政村,335个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     开发区、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新城区园区配备173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按照每月50元标准发放津贴,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有效延伸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触角,构筑基层食品药品安全防线,降低安全隐患。

本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各旗县区。本年使用103.32万元,为973个行政村,335个社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     开发区、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新城区园区配备173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按照每月50元标准发放津贴,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有效延伸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触角,构筑基层食品药品安全防线,降低安全隐患。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行政村配备安全协管员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973

973

2

2


社区配备安全协管员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660

660

2

2


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备安全协管员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80

80

2

2


金山开发区配备安全协管员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6

6

3

3


托县黄河湿地管护中心配备安全协管员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

3

3


新城区园区配备安全协管员人数

正向

大于等于

2

2

3

3


质量指标

安全协管员津贴拨付足额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7

7


安全协管员津贴拨付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5

5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津贴拨付时间

定性


20221231日前

20221231日前


5

5


成本指标

安全协管员津贴发放标准

反向

小于等于

50

50

//

5

5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津贴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3.32

103.32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构筑基层食品药品安全防线降低安全隐患

定性


有效降低

有效降低


10

10


可持续影响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定性


健全

健全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
年度)

项目名称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费用

主管部门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实施单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9.80

29.80

29.30

10

98.32

9.83

其中:财政拨款

29.80

29.80

29.30

——

98.32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本年计划使用29.8万元,为20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审查,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促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

本年使用29.3万元,为24家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审查,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促进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能源计量审查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20

24

9

9


质量指标

能源计量审查完成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9

9


时效指标

能源计量审查及时率

正向

等于

100

100

%

8

8


能源计量审查完成时间

定性


20221231日前

20221231日前


8

8


成本指标

能源计量审查单位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5

1.22

万元/

8

7.5

实际工作节约成本

能源计量审查总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9.8

29.3

万元

8

7.5

实际工作节约成本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定性


有效加强

有效加强


15

15


可持续影响

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定性


长期

长期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重点用能单位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

10

10


总分

100

98.83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1. 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本年计划使用302万元,服务大厅运营及维护108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运营及维护194万元,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年使用302万元,服务大厅运营及维护108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运营及维护194万元,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1.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 绩效自评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了解资金使用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及时发挥效益,以后进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根据财政厅、财政局绩效管理工作部署,我局对呼和浩特市公共服务平台和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30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30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302.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2.0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三)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本项目预算302万元,本年使用302万元,执行率100%。其中服务大厅运营及维护108万元,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运营及维护194万元。服务内容数量9项,运营服务类别2种,运营及维护及时率100%,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按照规定执行项目。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手续完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资金管理高度重视,严格工作纪律,制定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加强全过程资金监督管理,未出现挪用、截留、滥用等违规违纪行为,保证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合理、安全、有效。

  1. 项目绩效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服务内容数量,目标值等于9项,实际完成9项,分值7,得分7

2)运营服务类别,目标值等于2项,实际完成2项,分值7,得分7

2、质量指标

3)运营及维护完成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2%,实际完成100%,分值8,得分8

3、时效指标

4)运营及维护完成时间,目标值20221231日前,实际完成20221231日前,分值7,得分7

5)运营及维护及时率,目标值等于100%,实际完成100%,分值7,得分7

4、成本指标

6)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运营总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94万元,实际完成194万元,分值7,得分7

7)服务大厅运营总成本,目标值小于等于108万元,实际完成108万元,分值7,得分7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6、社会效益

8)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目标值有效提升,实际完成有效提升,分值30,得分3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9)工作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10)群众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等级为A

  1. 存在问题

  1. 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无。

  1. 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高质量推进。相关负责人要严格认真负责开展工作,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二是要持续加强政策解读,落实有关政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项目,避免出现不合规现象。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要继续做好资金管理,我局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杜绝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管理盲区,确保资金高效实用、落到实处。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二)措施及办法。

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市知识产权政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昝怡如           联系电话:0471-5699806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