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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提醒告诫书 严禁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发布时间:2024-06-14 09:01:53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整治的工作部署,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主动作为,依法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电动自行车经营门店的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电动车质量安全风险,2024年6月5日,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等方面的有关事项发布《提醒告诫书》。

    提醒告诫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及维修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要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禁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电动自行车,严禁销售未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同时,要求各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及维修单位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其它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电机、安全头盔等产品。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告知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及维修单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从严查处。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与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共同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守护消费者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