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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倾力宣贯《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推动基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专项治理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7-19 16:52:38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为规范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提升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水平,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药品使用环节,对照新颁布《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联合开展规范呼和浩特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专项整治。

一是依规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以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针对药品使用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整治规范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职责分工及信息通报机制;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响应,多措并举,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规范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截至6月底,共检查各类医疗机构200多家次,对存在管理隐患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向卫健委通报监管信息1期。

二是依规强化培训教育引导。坚持监管前移,防微杜渐,联合卫健委召集辖区各类医疗机构药品从业人员,开展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集中培训,充分发挥以培促改,以培促查的作用;同时以城乡接合部、社区医院、个体诊所为重点,结合药品进货查验、陈列储存、使用管理等具体检查内容,大力宣传贯彻药品安全监管等法律法规,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化解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隐患,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药品安全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及用药安全服务水平。截至6月底,各旗县区共开展集中培训4场,从业人员参训1000余人次。

三是依规强化风险会商和治理。对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新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风险会商,详细制定“两品一械”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旗县区“两品一械”互查等专项治理,及时组织落实全区“两品一械”交叉检查反馈问题和线索的整改落实和线索处置任务,举一反三,严防严控药品安全使用风险,重点整治规范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未按规定陈列储存、使用过期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截至6月底,召开风险会商2次,整改质量管理隐患134条,调查涉嫌违法案件线索24条,结案5起,出具妨害药品管理认定2份。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风险管控,与卫健委、公安等部门召开药品风险会商,梳理风险隐患,明确风险治理任务,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大力监督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整治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行为,切实保障首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