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工作“四个聚焦”取得扎实成效
发布时间:2024-06-14 09:01:05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2024年上半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管工作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广告导向管理,突出“四个聚焦”方面,扎实开展广告专项整治,有效推动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讲实干”,广告监管执法办案有力
一是依托监测系统,做好户外广告、平面媒体广告监管。自2024年1月1日起,依托监测系统对市区、旗县区政府所在地户外各类媒介发布商业广告和自治区级、市级报刊杂志发布商业广告实施监测监管。1-5月份监测户外广告13321条次,涉嫌违法广告373条次,条次违法率为2.8%;1至5月份监测平面媒体广告5604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1条,条次违法率为0.01%。二是强化监管执法,稳步推进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对户外广告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户外广告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对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布单位120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份,立案1起。
二、聚焦“防风险”,广告违法线索实时监测
一是宽严相济,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坚持“既遵守广告监管法律规定,又尊重广告主广告创意”的原则,按照“三品一械”广告审查规范,依法依策宽严相济开展“三品一械”广告审查。截至5月底,共收到“三品一械”广告审查申请191件,受理153件、不受理38件,受理的153件中,准予许可112件,不予许可41件。二是上情下达,做好上级转交违法广告线索办理工作。今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共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交传统媒体广告违法线索15条、互联网违法广告线索70条。对收到的传统媒体线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部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予以管控,并将线索及时移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处置;对互联网违法广告线索,指定专人每天负责查看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进行分拨处置,查看率和分拨处置率100%。
三、聚焦“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的放矢
一是有序开展广告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部署,自2024年4月至11月开展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教育培训广告整治行动。联合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等和反不正当监管科检查医疗美容、口腔诊所和近视防控等相关机构12家,现场责令整改违规口腔医疗广告2条次,1条近视防控违法宣传线索移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托监测平台监测到未标注医疗广告审查文号医疗广告1条、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3条,监测到含有“快速取证”“包过”等教育培训违法广告4条和普通食品宣称保健功能广告宣传1条。所有违法线索已转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核查处置。二是扎实推进“护城河”广告导向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为维护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自2024年3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护城河”广告导向监管专项行动。采取技术监测、人工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对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发布的广告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执法人员217人次,排查经营主体、场所213家,广告监测5137条,行政约谈2次,行政指导1次,责令停止发布1件,立案1件。三是有力完成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呼和浩特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名单下发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对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和浩特市新途径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等12家公务员教育培训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2条违法广告线索和监测发现的6条违法教育培训广告线索移送至属地局进行立案查处。
四、聚焦“护民生”,广告助农指导服务提升
积极开展广告助农助企活动。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支持内蒙古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的实施意见》任务部署,市级与旗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分级开展助农助企活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定清水河小香米和武川土豆为帮扶对象,决定从品牌营销宣传和拓展销售渠道为切入点开展帮扶,目前正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