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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五·一”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4-04-29 09:16:19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呼和浩特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消费风险防范意识,做到安全出游、理性文明消费。


一、“五·一"期间,线上、线下的商家促销活动火爆开展,许多商家推出限时降价、返利、打折等各种优惠活动,消费者选购时要避免盲目、冲动消费,要留意商家是否明码标价,不要被商家的广告促销活动所迷惑,如参加促销打折活动,要详细了解活动规则,特别留意促销信息、时间范围和限制条件等,“货比三家”后再购买,防止盲目抢购。要根据自身情况按需购买,尤其是在购买食品等有保质期限的商品、返季衣物时,请理性下单、认真查验,谨防低价促销陷阱。


二、外出用餐时,要树立绿色理性的餐饮消费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个人用餐需求合理点餐,不浪费、不攀比,拒绝野味。


三、消费者选择预付卡消费时,办理前要仔细了解使用范围、期限、功能、退款条件等信息,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商家口头承诺,按需充值,不要盲从,切勿大额储值,以免遭遇不必要的损失。


四、节日外出游玩,需提前做好攻略,注意出行安全,选择有信誉有保障的正规旅行社及网上旅游平台。如在网上预定酒店或景点门票时应谨记“官方渠道有保障,超低折扣防有诈”。随团出行,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明确责任划分,权责清晰,对于游乐设施及场地要注意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善,确保游玩安全。


五、消费者在消费时要注意索要购物票据、广告宣传、承诺条款等相关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时,要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及时拨打12315、12345进行维权。同时也提醒广大经营者要遵守法律底线,履行法定义务,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优质放心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