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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启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

发布时间:2024-04-23 09:17:52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为发挥标准化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作用,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培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品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组织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申报自治区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培育标准化试点,促进首府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发展和创新。






4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举行自治区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启动仪式,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处长费毅,三级调研员刘慧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额尔德木图,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书记赵明,局长金晶和副局长王志辉、邱艳丽等领导出席,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参加。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党组书记赵明主持会议,局长金晶部署标准化试点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副局长王志辉宣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额尔德木图宣读标准化试点立项批复文件,党组书记赵明就项目建设作表态发言并宣布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正式启动。


费毅处长对试点单位项目的获批表示衷心的祝贺,对工作规实施方案表示充分的肯定,对试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新时代标准化工作重要性;二是要切实抓好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三是做好标准化成果展示,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标准化试点项目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打造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典型经验,以引领示范带动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此次自治区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的获批,对促进呼和浩特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文件要求,采用综合标准化方法,开展以制定标准、建立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标准、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公众满意度高为目标,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探索性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规范化管理,推进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