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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诚信经营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4-16 08:25:05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呼和浩特市经营主体:

古人云,经营之道在于诚,盈利之道在于信。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是企业搏击市场赖以生存的前提,是放心消费的坚实基础,更是文明城市的最美底色。为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提倡和践行诚信经营理念,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呼和浩特市经营主体发出诚信经营的倡议,携手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


一、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做依法经营的自律者。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坚决做到依法办事、守法经营,坚决同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争做依法经营的宣传员和示范者。


二、固本强基筑牢诚信,做恪守美德的示范者。认真践行以诚实守信为荣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把诚实守信理念纳入企业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中,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之中,完善诚信建设体系,明确诚信建设目标,夯实诚信建设基础。


三、倡导公平有序竞争,做履约践诺的维护者。遵守商业道德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始终信守承诺,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绝不为自身利益而侵害、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自觉履行公示义务,每年11日至6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准确公示企业信息和年度报告,树立良好诚信形象,争做诚信模范,远离信用风险。


四、树立企业诚信品牌,做信用修复的实践者。高度重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失信行为,充分发挥“自我纠错”主动性,及时关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信用修复途径、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等信息,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及时申请信用修复,重塑良好信用。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广大经营者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行业规范,积极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以欺诈牟利,不取不义之财,主动践行“诚信经营、服务优质、和谐文明”的承诺。


让我们携手并肩、凝心聚力,树立诚信道德风尚,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添光彩!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4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