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特种设备

发布时间:2025-07-15 15:58:43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一、特种设备类别

特种设备包括八大类,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详见附件。

二、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事宜

网上办理办理网址: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http://tzsb.bttjs.org.cn/index.html

1、生产单位账号申请直接在网上注册后,首次携带营业执照、生产或者安装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盖章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5699809)进行审核通过。

2、使用单位账号直接在网上注册后,首次需要到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审核开通。

3、异地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备案登记需要到维护保养电梯所在的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事项

具体事宜咨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

联系电话:5332016

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或者申请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事项

与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受理大厅联系

联系电话:5208002

五、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事宜

1、除电梯外选择受理机构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电话:5699809);

2、电梯施工告知选择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特种设备业务对接部门:

1、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

a.负责45MW或者65吨以上锅炉的使用登记。

b.负责医用氧舱、移动式压力容器(包括长管托车、液化石油气罐车等)、车用气瓶、客运索道的使用登记。

c.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发证和复审工作。

2、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和林格尔新区分局:

负责除上述特种设备外的锅炉、压力容器、其他类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的使用登记。

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a.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b.受理解决12315及12345转办的各类涉及特种设备安全投诉举报事宜;

c.协调解决企业特种设备工作方面需求。

七、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八、业务对接事宜

1、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电话:0471-5699809

2、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科

联系电话:0471-5332016  

       附件:特种设备分类.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