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落实“惠企质量贷” 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4-11-04 15:55:29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动开展以质量、标准、品牌、专利等要素为核心的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助力优质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走以质取胜之路,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区的有关要求,以金融手段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质量数据要素与金融服务充分融合,加大对质量效益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提升优质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将企业质量品牌荣誉转化为金融信用,更大力度发挥质量品牌对企业有序发展的支撑作用,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工作内容:
质量融资增信业务:“惠企质量贷”,合作银行面向质量优先企业投放信用贷款,支持其发展创新、转型升级。
参与企业条件:
一是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
二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治区政府质量奖等质量品牌建设相关荣誉的企业;
2.通过标准化实践,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企业;
3.通过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的企业;
4.积极参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强企强链相关工作,开展质量攻关的企业。
三是近三年无安全生产、环保、纳税等方面的不良处罚记录。
四是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五是符合合作银行要求的相关贷款准入条件。
金融支持政策:“惠企质量贷”分三类,按照质量要素范围确定贷款支持对象、授信额度及抵押担保情况等。合作银行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为企业制定专业化投信服务,相关政策向小微企业倾斜。
“惠企质量贷”金融支持政策
“惠企质量贷”产品分为三类,即:“惠企质量贷1”“惠企质量贷 2”和“惠企质量贷3”。支持对象和贷款产品特点如下:
一、“惠企质量贷1”支持对象
获得中国质量奖(包括提名奖)、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的企业;承担国际、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企业;企业标准“领跑者”获奖企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第一起草单位(企业)。
贷款产品特点:单户贷款额度可达3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放款银行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对于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 万元的,鼓励各合作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优化信用评估模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信用贷款投放占比
二、“惠企质量贷2”支持对象
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企业;盟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蒙”字标认证获证企业;获得自治区专利奖的企业;自治区对标达标示范企业;承担自治区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
参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强企强链相关工作,开展技
术创新和质量攻关成效突出的企业;近两年参加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且结果为满意的企业。
贷款产品特点:单户贷款额度可达2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放款银行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对于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鼓励各合作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优化信用评估模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信用贷款投放占比。
三、“惠企质量贷3”支持对象
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担企业;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主要承担单位;旗县(市、区)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设置首席质量官的企业;通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的企业。
贷款产品特点: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放款银行贷款利率平均水平,鼓励各合作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优化信用评估模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扩大信用贷款投放占比。
注:各合作银行可根据企业类型、经营规模、风险状况、贷款用途等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对各类支持对象的贷款额度,补充抵押担保等措施缓释风险。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放款银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水平,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质量融资增信要素清单
序号 要素内容
1 中国质量奖
2 中国质量奖提名奖
3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4 盟市政府质量奖
5 旗县(市、区)政府质量奖
6 首席质量官
7 国家标准创新贡献奖
8 国际、全国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
9 企业标准“领跑者”
10 国际标准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11 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2 自治区对标达标示范企业
13 自治区级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
14 “蒙”字标认证
15 自治区专利奖
16 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
17 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8 自治区高质量标准体系
19 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
20 质量强企强链工作
联系方式: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科 0471-5699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