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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构建“普治并举”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05-09 10:32:41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的重要举措。“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自身职能,完善普法制度,创新普法形式,在监管中普法,以普法促监管,将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市场监管各个领域,不断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内强素质


       落实责任 提升能力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一是加强对市场监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带头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基层多数”,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主体责任感。二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及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实现学法用法常态化。


全民普法


       创新形式 精准有效       



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推广“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处罚案件公示、社会热点案件解读等形式,推动普法工作全面落实。



坚持利用新媒体开展日常宣传和集中宣讲。重点把握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门户网站,通过培训考试、送法上门、法律咨询、专题讲座、发放普法读物、观看法治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同时大力推动精准普法,深化分业、分类、分众的法治宣传,提高市场监管普法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贯彻服务型执法理念,将普法融入日常监管中。大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网络平台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广告监管、价格监管、信用监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接下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领域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呼和浩特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