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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明理 普法强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以案释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12 16:34:25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增强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以案释法”工作,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助力呼和浩特市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

坚持精准对接,主体对象明晰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以案释法制度的主体为市局机关各科室(局)、派出分局所有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人员。以案释法的对象为案件参与人,包括行政案件当事人、与行政案件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信访举报人、被举报人及其他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坚持问题导向,普法释法结合

以案释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注重释法说理、释法与普法相结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根据不同受众、不同对象、不同内容,通过灵活生动的形式,将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一线,使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一是以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重点是具有良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案件、易发多发的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案件、有较强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及适合开展以案释法的其他类型案件。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通过政务新媒体先后发布15起典型案例,涵盖知识产权保护、制止餐饮浪费等领域,正确引导案件解释,加大以案说法力度,达到了“普法+震慑”的双重效果。二是通过政务新媒体普及宣传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政策解读等内容。

坚持形式多样,丰富宣传方式

一是与执法办案相结合,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向群众宣传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二是结合微信公众号、市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等网络媒体形式,利用办公场所、社区及其他适宜场所宣传栏等载体,广泛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手段,以法治案例分析、法治图片讲解、法治微电影播映、法治漫画展示、法治故事宣讲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三是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2·4”国家宪法日、标准化日、质量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进行宣传,以及利用执法办案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的机会开展以案释法活动。“3·15”期间,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开展线上直播活动,在线科普消费维权知识,累计观看人数突破25.1万人次;并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属地市场监管局同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保健产品、农资产品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介绍和以案释法。四是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力求通俗易懂,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增强法治宣传效果。(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