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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2 15:36:49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根据工作需要,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承担2025年度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及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业主单位: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2025年度呼和浩特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及北方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运营及维护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226.5万元(贰佰贰拾陆万伍仟元整)

二、资格要求

代理机构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库进行实名登记,经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代理等事项。

三、代理机构服务范围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招标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工作。

四、选择标准

本次采用比选方式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五、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2025年5月19日,工作日09:00-17:00,在时间节点内将资料送达,逾期不受理。

地点: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楼701室)。

六、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按照评分标准准备的相关材料一份胶装成册。(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密封要求: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编撰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应采用胶装等不能随意增加或抽取页的装订方式。

封套要求:项目响应文件密封在密封袋内,在封套的封口处加密封条并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云丽媛

联系方式:0471-5699691


附件:评分标准.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