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蒙古内化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372份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09:49:50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2024年3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委派专家组对内蒙古内化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告知承诺证后评审,取消271个方法。取消的方法涉及该公司出具的372份检验检测报告。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被资质认定部门依法撤销资质认定证书或者相应资质认定事项的检验检测机构,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内蒙古内化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372份检验检测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内蒙古内化科技有限公司告知承诺证后评审取消方法(参数)涉及检验报告名录.docx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