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08:50:36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项目概况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于2024年04月16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要:
1、微信公众平台功能性维护、内容运营。
2、数据统计、视频采集、平台舆情监控。
3、人员配合:技术支持、设计、编辑、日常维护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社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资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其他相关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 17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号楼9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将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号楼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邬喜印
电 话: 0471-5699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