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示 2023年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通过资格审查单位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1-27 13:45:30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按照《呼和浩特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办法》(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令2017年第7号)的规定和市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呼和浩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申报2023年市长质量奖的单位进行了资格审查,共21家单位符合市长质量奖申报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现将该名单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蒙牛高新乳业(和林格尔)有限公司

内蒙古正大有限公司

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三主粮天然燕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额尔敦羊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特高新乳制品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中粮面业有限公司

燕京啤酒(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古牧泉元兴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创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正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吉宏包装有限公司

内蒙古航天红岗机械有限公司

内蒙古东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讯软件有限公司

内蒙古小草数字生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交控安捷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四方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中医医院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5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单位反应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受理电话:0471-5699693

电子邮箱:hs_zlk@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楼801室

邮政编码:010010

呼和浩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