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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2024〕01001号

发布时间:2024-02-06 13:00:53     来源:统一工作门户-全媒体采编    点击量: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2024〕01001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 托克托县浙加都商贸有限公司的1份食品国抽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手撕鸭脖(蜜汁味)生产日期:2023-06-20;抽样基数:32袋 ;检验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研究院;报告编号:2023SP08907。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托克托县浙加都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手撕鸭脖(蜜汁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四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六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三)整改与复查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负责,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托克托县浙加都商贸有限公司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请相关业务监管机构及属地监管部门进一步复查验收,保证整改到位。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