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15:35:23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编号:〔2022〕03013号
我局从国家食品安全抽样监测系统中领取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抽检的1个食品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赛罕区大学东路驰誉乐惠小百花商店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太仆寺老酒;生产日期:2017-09-22;抽样基数:12瓶;检验不合格项目:酒精度;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案件处置情况
赛罕区大学东路驰誉乐惠小百花商店经营太仆寺老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三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应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但当事人在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又由于当事人经营的太仆寺老酒产品的生产日期为2017年09月22日,而抽样时间为2022年3月23日,时间已过两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赛罕区大学东路驰誉乐惠小百花商店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属地市场监管局、市局食品经营科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