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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举措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

发布日期:2024-08-16 04:42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化拓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防范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网络销售质量安全风险,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全面提升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效能,保障群众网购药品质量安全。 

明确监管重点 坚持风险管理 

一是根据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将药品网络销售作为重点监管内容,着重检查经营资质、产品信息、广告宣传以及处方药销售等方面是否合规;是否存在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劣药和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是否存在未在其网络销售平台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未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未经许可或者备案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等行为。二是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科室联合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召开风险会商会,通过梳理辖区内网络交易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分析各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特征,研判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风险的措施,落实风险清单销号制。 

加强协同联动 提升监管效能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线上监测与线下检查相结合的协同监管机制。一是在及时接收处置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自治区药监局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移送线索的基础上,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4年网络交易监测“鹰眼”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委托第三方技术公司,对呼和浩特市范围内的网络销售企业开展网上监测,实现了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抖音等主流网络销售平台的全覆盖监测。二是利用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局提供的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的原始名单,通过网页、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进行网络巡查。三是在日常现场检查中,查看企业经营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的购进渠道、储存条件以及进销存数据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进行详细检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旗县区市场监管局、监管所协同配合,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跟踪督办、交流研讨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药械网络销售监管合力,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注重宣贯指导 形成合力共治 

通过对企业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上门宣贯等形式,指导药械网络销售企业做好网络报告备案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规范网络经营秩序。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药械网络销售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药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销售秩序,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质量安全的满意度、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