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6 03:03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底线。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两个规定”要求落实落细,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一、“严”字为要,责任落实有保障
一是突出抓好综合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细化分解特种设备监管任务,开展特种设备排查工作,实施网格化、全覆盖的分类监管模式,形成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定期通报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与相关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监督使用单位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针对监管队伍调整、持证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多次举办监察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截至目前,全市有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181名,其中A类监察人员证2人,B类监察人员证179人。
二、“创”字为先,数智赋能全覆盖
一是加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工作。对全市12万只液化石油气瓶全程进行智能化充装管理。在全区第一批投入使用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截至目前,47家天然气充装站安装该系统,71808只车用气瓶安装电子标签,实现一瓶一签,有效遏制车用气瓶非法充装、非法使用的行为,车用气瓶安全使用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现“一网通办”。全市所有特种设备信息全部录入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平台,截至目前,完成16079台特种设备网上告知和16676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报名、考试、审核、发证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零接触”办理。
三、“细”字增益,隐患防控更坚实
一是突出分级分类风险管控。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事项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对特种设备监管事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突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建立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旗县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形成“风险点、责任链、防控网”体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入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风控平台高中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16家,企业自查率和监督检查率均达到了100%。
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燃气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736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326人次,发现整改一般隐患2072起,整改率100%。行政处罚44家。
四、“实”字发力,宣传指导全落实
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在“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开展线上液化石油气瓶安全常识宣传直播活动,网上浏览观看人数达5.8万人次。联合培训考试机构对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深入企业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每年培训3000多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切实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及持证上岗率,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跟踪督导隐患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助推企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也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底线。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两个规定”要求落实落细,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一、“严”字为要,责任落实有保障
一是突出抓好综合监管。加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细化分解特种设备监管任务,开展特种设备排查工作,实施网格化、全覆盖的分类监管模式,形成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定期通报部署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管部门与相关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管理制度和人员职责,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法人代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监督使用单位建立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针对监管队伍调整、持证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多次举办监察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监察人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截至目前,全市有持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181名,其中A类监察人员证2人,B类监察人员证179人。
二、“创”字为先,数智赋能全覆盖
一是加强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工作。对全市12万只液化石油气瓶全程进行智能化充装管理。在全区第一批投入使用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截至目前,47家天然气充装站安装该系统,71808只车用气瓶安装电子标签,实现一瓶一签,有效遏制车用气瓶非法充装、非法使用的行为,车用气瓶安全使用水平显著提升。
二是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实现“一网通办”。全市所有特种设备信息全部录入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平台,截至目前,完成16079台特种设备网上告知和16676台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从报名、考试、审核、发证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真正实现“不见面”审批和“零跑腿”“零接触”办理。
三、“细”字增益,隐患防控更坚实
一是突出分级分类风险管控。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事项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对特种设备监管事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突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建立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旗县三级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形成“风险点、责任链、防控网”体系。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截至目前,入驻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风控平台高中风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416家,企业自查率和监督检查率均达到了100%。
二是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市场监管、住建、消防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燃气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736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326人次,发现整改一般隐患2072起,整改率100%。行政处罚44家。
四、“实”字发力,宣传指导全落实
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在“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五进”宣传活动。开展线上液化石油气瓶安全常识宣传直播活动,网上浏览观看人数达5.8万人次。联合培训考试机构对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深入企业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每年培训3000多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切实提高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作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及持证上岗率,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跟踪督导隐患整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不留死角,助推企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坚决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综合规划与新闻宣传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