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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旅游旺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发布日期:2025-07-14 09:44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值此草原风光旖旎、八方宾客汇聚青城的旅游旺季,为切实保障广大游客及市民的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提升呼和浩特市“宜游之城”整体形象与安全保障水平,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旺季食品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一、重点检查对象

本次行动将聚焦旅游活动热点区域及关键环节:

(一)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及周边、特色美食街、大型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车站、机场)内餐饮单位。

(二)食品经营场所:旅游特产店、超市、便利店、食品摊贩(含流动摊点)。

(三)重点产品类别:一次性餐饮具(碗、盘、杯、筷、刀叉勺)、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保鲜盒、塑料袋、饮料瓶)、食品用纸包装容器、洗涤剂、消毒剂等与食品直接接触的产品。

二、 重点检查内容

执法人员将严格查验以下关键环节:

(一)资质合规性: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产品是否来自获证生产企业。

(二)产品质量:严查是否存在使用无证产品、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来源不明产品、“三无”产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等行为。

(三)标签标识:核查产品标签标识是否清晰、完整、真实,是否标注产品名称、材质、生产厂家及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适用时)、生产日期、保质期(适用时)、符合性声明(如“食品接触用”)等关键信息。

(四)使用规范: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存在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使用非食品级材料(如非食品级塑料袋盛装热食、非食品级容器盛装食品)、洗涤消毒流程不规范导致二次污染等安全隐患。

(五)进货查验:检查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保存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三、监管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监督抽检: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运用快速检测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处置质量安全隐患。

(二)严格执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采取责令整改、下架、召回、没收、罚款等严厉措施;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产品自查等制度,确保产品来源可靠、质量合格、使用规范。

(四)畅通维权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或违法行为,请及时保存证据(问题产品、票据等),并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 进行投诉举报。

四、消费提示

为保障自身健康安全,请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在选购和使用食品相关产品时注意:

一认资质:选择正规商家购买,查看产品包装是否标注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QS或SC标志)、材质、食品接触用等信息。

二看标识:拒绝购买和使用无标识或标识不清、信息不全的产品。

三拒劣品:不购买、不使用来源不明、有异味、有破损、颜色异常的一次性餐饮具或包装材料。

四慎使用:注意观察餐饮单位提供的餐具是否清洁卫生,拒绝使用重复利用的一次性餐具。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包装和容器,可要求更换。

五留凭证:消费后保留好相关票据,便于维权。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厉的监管措施,筑牢旅游旺季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防线,让每一位来到青城的游客都能品味安全、感受真诚,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