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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药品专项治理工作 压实市场主体责任

发布日期:2024-04-26 08:16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按照全区药品监管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药品连锁企业风险会商会和呼和浩特市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座谈会,制定印发了《开展药品网络销售环节集中治理工作方案》《2024年全市药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2024年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认真部署落实2024年药品安全重点治理任务,压实市场主体责任,持续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一是落实网络销售药品环节治理任务。结合网售药投诉举报、日常监管、网络监测等相关信息,认真开展摸排,梳理网售药店,督促药店如实填报《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表》,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与互联网三方平台的沟通合作,及时整改网络信息服务和交易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任务。以实施《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从药品的购进渠道、处方药销售、疫苗储存配送等方面,落实治理任务,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三是落实全区药品抽样任务。按照自治区药监局2024年药品监督抽样计划,坚持监检结合的原则,及时组织人员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切实发挥药品技术支撑作用。四是组织落实化妆品检查任务。持续开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告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专项检查,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以儿童类、祛斑美白类、染发烫发类产品为重点产品;从落实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方面,督促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五是强化药品安全宣传工作。以新颁布实施《药品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为契机,结合检查任务,面向企业宣传讲解药品、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参加呼和浩特市政府网与呼和浩特广播电台文艺广播联合推出的“在线访谈”节目和“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进社区直播活动。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发布监管动态和科普安全知识,持续宣传药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维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共1521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388人次,排查治理风险隐患354条;抽检药品80批次,印发督查通报1期;出具妨害药品管理认定意见2份;自治区级公众号发布信息7篇,市县公众号发布信息30篇。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市县联动,持续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任务,依法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坚守药品监管防线,维护公众用药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