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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24 15:24:00     来源: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专项巡察。11月6日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反馈意见整改组织情况

局党组将推动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市委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关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及巡察组要求,围绕巡察指出问题,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全方位推进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落实市委要求。接到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11月8日下午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情况和要求及包晓明同志的讲话,以及《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的反馈意见》。会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各班子成员、责任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部署,紧密联系实际,进一步量化整改目标、强化整改措施、细化整改时限、实化整改任务;三是要强化巡察整改提升,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把整改落地见效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既提出“当下改”的举措,更完善“长久立”的机制,坚决杜绝避重就轻、点到为止的现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紧压实任务。我局成立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苏云喜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萨仁高娃和派驻纪检组长庆格乐图具体负责。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对照巡察意见提出的问题,列出了4个方面51条整改措施。严格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部署,有序推进整改落实。两个月的巡察整改期间,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4次调度会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强调整改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全局各部门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抓细抓实,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巡视巡察、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对照检查,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反思出现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更加坚定了抓好整改的信心和决心。

(四)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注重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找差距、补短板,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落实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巡察组向我局反馈4方面13项问题,细化为19项问题,制定51项措施,已完成17项问题的整改。

(一)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制度不到位

1.推进柔性执法有差距

(1)未按照《意见》要求,对市本级和下级市场监管执法责任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

整改情况:一是市局于2021年11月29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具体举措的通知》,对柔性执法的工作意义进行了强调,同时对强化柔性执法的应用、培训、计划、考核和对应文书等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有关工作措施。2021年12月5日印发了《关于上报2021年12月份及2022年度柔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派出分局、业务科室上报2021年12月份及2022年度“柔性执法”工作计划。各业务科室和各基层局根据不同业务特点和地域特点提出了本单位2022年度柔性执法工作计划,推动了“柔性执法”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及时组织开展了“柔性执法”业务培训,强化对柔性执法的指导应用。2021年12月23日,召开推进“柔性执法”督导培训会,会上对柔性执法的政策背景、政策依据、适用情形及常用的七种柔性执法方式进行了讲解。三是将柔性执法培训列入2022年度全局整体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全年培训将不少于2次,现已就第一次培训工作落实了具体前期准备工作。

(2)未将柔性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

整改情况:采取“规范制度+制定计划+全面督查”方式,推动落实整改任务。一是规范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具体举措的通知》,对落实“柔性执法”明确了工作标准,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召开推进“柔性执法”督导培训会,对柔性执法的政策背景、政策依据、适用情形及常用的柔性执法方式进行全面解读,并就推行柔性执法遇到的困难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二是制定计划。下发了《关于上报2021年12月份及2022年度柔性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督促指导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派出分局、业务科室开展2021年12月份及2022年度“柔性执法”日常监督工作,实现常态化日常监督。三是全面督查。下发《关于开展法制工作督查检查的通知》,对9个基层局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柔性执法的实施意见具体举措的通知>》的具体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检查。

2.指导“监”“审”有效衔接不力。

(1)如在实现“一网通办”方面,未达到政务服务“网上办、一次办”的工作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先行先试。主动争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支持,将呼和浩特市作为全区推广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地区,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全覆盖应用工作,解决了电子营业执照全覆盖问题。同时,为提高应用实效,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各类新媒体,集中宣传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功能,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对电子营业执照便利性的认知度,进一步优化了电子营业执照功能,不断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实现了“一网通办”,达到了政务服务‘网上办、一次办’的工作要求,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全覆盖应用。二是优化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依托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实现名称自主申报与设立流程合并,一律由企业自主办理,不受人工干预。依托自治区“企业开办一网通”平台,内资企业设立登记在线上实现全程网上电子化办理、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手机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实现“键对键、零见面”办照;优化企业开办“e登记”功能,实现“零见面、零干预、零等待”的全程智能无人工干预审批功能;各级政务大厅全面实现了“企业开办零成本”。部分政务大厅为新开办企业赠送“企业开办大礼包”,包括免费刻制的企业公章、免费提供的税务发票税控UK设备、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证件、宣传材料等。同时,各级政务大厅为企业提供免费邮寄证照、免费打印、复印等便民服务,实现企业开办全程“零费用”。 三是同城通办。与10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以银行网点为载体设立12个自助办理及打印机,实现同城通办。此举措作为创新点,在2021年度自治区营商环境测评中,成为企业开办指标加分项,使得呼和浩特市在企业开办评价中位列全区第一。

(2)在“双告知”信息推送方面,未根据实际情况,向行政审批局明确“双告知”信息推送时限。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函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两部门明确推送时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8日至今,共接收申报事项282条,其中药品零售企业设立许可36条、药品零售企业延续许可50条、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变更185条、药品零售企业注销许可11条。

(3)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方面,未及时指导督导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转变和划转工作。

整改情况:主要采取两个步骤,落实相关任务。一是进一步厘清职责。市本级进行了两次职能划转,目前已将市本级市场主体登记业务职能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具体包括5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事项,划转事项已实现有效运行。二是进一步核实情况。《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呼政发〔2018〕60号)规定,划转部门仅指市本级相关部门,并未对旗县区划转作出硬性规定。新城区、清水河县根据本地实际已将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窗口入驻行政审批局,人员编制及人事隶属关系虽未同步划转,但客观上已实现集中许可功能。我局积极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书面建议新城区和清水河县政府将人、财、物及事权一并划转。在与两地政府协调中,其口头回复表示鉴于本地区工作需要,目前不采纳市场监管部门建议。

3.落实“一把手走流程”制度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于2021年4月6日制定了《“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实施方案》将“一把手走流程”活动作为市局重要工作内容,列入对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派出分局的年度考核工作中。5月份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按照《方案》职责要求,分别到相关市场监管办事大厅、市场监管所一线开展活动。11月份,我局召开了社会义务监督员体验办事流程工作部署会议,邀请市人大、政协和商会、民主党派人士等社会各界义务监督员代表体验办事流程,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并于12月底完成了“一把手走流程”工作报告。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对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派出分局“一把手走流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二是2021年4月23日,制定了《作风纪律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攻坚行动核查工作方案》,期间,为确保工作实效,把作风纪律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整体攻坚行动核查工作和“一把手走流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自查梳理出企业开办、行政许可、监督执法、共性服务四大类474个薄弱环节和问题,共解决450个问题,移送行政审批部门24个具体问题。

(二)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不到位,推动机构改革有差距

1.内设科室职责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按照“三定”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内设机构和所属二级单位的职能职责,起草了《关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更名及职能调整的请示》,对部分内设机构进行更名,并调整了相关职能,市委编办已批复同意。已于2021年9月通过内设科室和职能的调整,解决了科室职责交叉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明确内设机构和所属二级单位的职能职责,避免因职责职能不清,业务范围不明,造成监管资源浪费,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成立了市市场监管局营商环境和矿产资源整治专班,明确了专班的人员和职责,更好地完成专项整治工作。

2.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未开展。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市检验检测中心选址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苏云喜亲自协调沟通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相关秘书长推进选址工作尽快落地,并责成检验检测中心主任王爱东同志专门负责选址相关对接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常务会研究指出要建立高标准的检验检测中心,责成市市场监管局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尽快选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方协调,确定将市检验检测中心办公及实验室选址在原市财政局办公大楼(地址:呼市回民区公园东路191号;面积:9000㎡)。经评估选址处在房屋结构、建筑面积等要素方面均符合市检验检测中心综合实验室改造需求。同时,一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协调自治区药监局和药品检验中心,承担呼和浩特市药品检测任务,先后帮助呼和浩特市检测“两品一械”505批次,确保呼和浩特市药品环境安全。

3.网络交易市场监管质量不高。

(1)网上移送函未及时办理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反映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有关任务。一是举一反三抓规范。为确保系统各单位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市市场监管局以“会议通报+书面通报”方式,对赛罕区市场监管局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畅通12315平台、12315专用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对投诉或举报案件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以及是否立案的决定后,应按规定时间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二是排查问题建机制。全面排查有关线上的投诉举报,再未出现过投诉举报长期不反馈的情况。为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处置效率,2021年12月20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处理投诉举报网络交易转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完成核查工作,并第一时间将处理结果反馈至市局转办科室及投诉举报人。同时,明确市局转办科室要做到“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办结销号”。三是做好工作月调度。把网络投诉举报事项处置情况作为全系统重点工作月调度的主要内容,每月制发情况通报,对投诉举报数据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组织开展网络投诉举报事项调查情况“回头看”,建立严密监控体系,对即将超期事项进行“一对一”盯办,全面提升处置效率。

(2)网络交易市场监管处罚信息应公开未公开问题。

整改情况:以“全面自查+通报核查+台账管控”相结合的方式,落实整改任务。一是全面自查。与市发改委联合发文,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示情况全面自查工作,要求各单位通过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两平台”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双清零”行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确保处罚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通报核查。2022年以来,按月统计各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和市局相关科室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并将报送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数据逐一核对,确保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三是台账管控。全面落实《关于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双清零”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每月10日前通过自治区“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系统(月调度系统),上传本地区、本部门上一个月作出的涉企“双公示”台账,全面提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质量和效果。

4.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起草印发了《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级办案机构的职权划分和职责分工,推动案件办理。针对旗县区局存在的不敢办案、不会办案等问题,建立三级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采取以案释法、案情交流等方式,指导旗县区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有效治理,形成了“市局统筹、属地查办、双向联动、集中治理”的工作格局。在新的执法模式的影响下,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履职履责能力不断提升,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力大、人民群众认可的典型案件,市市场监管局被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确定为全区市场监管系统“铁拳”行动现场会经验交流发言单位。

5.局党组重视培训培养人才骨干工作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边巡边改的原则,为了解决人才短缺、能力恐慌的问题,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巡察以来已组织参加区局“每周一课”培训3期,培训人次102人次,组织培训9期,培训人次709人次,参加区局业务培训2期,参训人员16人次。培训内容涵盖食品安全、特种设备监管等内容,培训人员延伸到旗县区监管人员,切实提高了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在巩固已有基层监管执法骨干培训成果基础上,针对食品、特种设备、综合执法等专业领域按照30%的比例,已精选部分人员赴发达地区开展实务教学培训,打造了一批监管骨干人才。

6.处理诉求问题成效偏低。

整改情况:一是全市12315平台及时分流举报信息,提升全市12315工作能力。二是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受理中心安排专人及时分流、督办市局12315转办投诉,保证举报案件15个工作日内反馈,立案举报90日内查处完毕。三是对各旗县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情况进行通报,并列入年终考核减分项。四是2021年11月8日至今,全市12315平台受理举报案件757件,按时初查747件,按时核查率98.7%,已高于全国平均值85.58%。

(三)发挥服务效能不够到位,转变工作作风有差距

1.为企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11月17日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事项的实施办法》(呼市监发〔2021〕257号),并开会部署。二是已实现特种设备告知和使用登记事项实行网上办理和“不见面”“一网通办”“马上办”“一次办”。不得要求各单位办理时提供法律法规以外的任何材料,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诿企业办理特种设备告知和使用登记事项。三是目前在用特种设备动态智慧化监管平台有4个平台,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动态监管系统、液化石油气瓶自动化充装线智能管理信息平台、危险化学品罐车信息化监管系统、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通过自治区特种设备信息化平台统计2021年办理告知事项平均通过时间为1.5天。四是已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按照相关要求对50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做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实现特种设备安全执法规范、科学实施、结果公开透明、风险研判准确、安全保障有力。五是按照2021年3月30日中共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文件《通报》(呼市监党组发〔2021〕21号)分别给予开发区分局涉事的两名同志党内警告和诫勉谈话的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并在分局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发生此类情况。

2.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机制缺失,“吃拿卡要”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三项制度的配套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同时,建立《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试行)》,制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督查,确保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二是组织支部党员干部学习时将本次巡察发现赛罕区昭乌达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吃拿卡要”案例、党纪法规纳入学习内容,督促党员干部知行合一、严守底线。三是2021年11月10日,我局将巡察反馈的赛罕区昭乌达路市场监督管理所存在的问题移交赛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就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行警示教育。经实地调查核实,因证据不足而未能立案,但也给系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四)问题整改不到位

1.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工作有差距。

(1)未完成创设“中国(呼和浩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平台、北方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还在筹划建设中。

整改情况:一是市人民政府已正式申报中国(呼和浩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经自治区市场局(知识产权局)推荐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在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二是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平台、北方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已于4月26日正式上线运行,可以为社会公众、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等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数据查询、检索、统计分析服务。

(2)未落实定期通报、联席会议等制度以及知识产权纠纷数量、结果、信息通报等相关联的激励和考评制度,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为切实落实《会议纪要》相关要求,让其充分发挥实际效用,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已分别于9月28日,10月20日与呼和浩特仲裁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开展座谈,就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办理、诉调对接、协作配合、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同时通报了各自的案件办理情况。

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加强与市政府和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为召集人、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参与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发起部门的职责任务。二是以市“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于12月10日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查考核方案》并下发到各相关单位。12月15日至12月21日,抽调成员组成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开展对各旗县区、相关成员单位相关工作的考核。12月23日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总召集人王彦军副市长出席,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苏云喜汇报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副局长高树林通报了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各相关单位完成本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12月27日,印发了《呼和浩特市2021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督查考核结果》。三是整改期间(11.8-12.31),全市共制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62批次,抽查检查市场主体241户,已全部完成检查,检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2)执法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不及时。

整改情况: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每月对接调整执法人员库,及时将长期请假人员、外借人员挂起,移除离职、退休、转隶人员。经人事科《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人员变动情况表》反馈,截至目前检查人员库无变动。

三、落实后续整改工作的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纪委及巡察组的部署要求,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抓好日常督查,紧盯整改重点,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最大成效,努力交出一份体现政治担当、让干部群众满意的答卷,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是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局党组和各科室、派出分局、二级单位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承担起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各项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上下一心,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把深化长效机制作为治本之策,用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成效。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排查监管漏洞,健全完善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把落实整改措施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行动,对已经解决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切实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彻底解决的问题一抓到底;对整改难度大、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进一步明确责任人,持续有序推进。以此次整改落实工作为契机,促进市场监管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推动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71—5699921;邮政信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邮编:010010;电子邮箱:hsscjgjhylxzz@163.com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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